|
拥有企业股份、奖豪华小汽车、出国旅游……党的十八大代表丁新民让农民工的梦想变成了现实。
|
走进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的建设工地,农民工的生活区像一个个军营,有整齐的活动板房、明亮的房间、免费的新被褥,还有电视机、洗衣机、电热水器。“到东方路桥干活儿,只要带一套牙具就行。”党的十八大代表、集团党委书记、总裁丁新民说。
早在2001年,丁新民就提出了“东方金字塔”理论,“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,农民工就是东方路桥这个金字塔的基石,只有把根基夯实、砸牢,金字塔才能长久。”
在农民工中推广股份制,让农民工拥有东方路桥的股份,是丁新民的又一个创举。
2004年,丁新民在刘世奇民工联队试行股份制,93名农民工全部获得了公司股份。民工联队实行股份制改革后,大家都把联队当成了自己的家,把机械当成自己的财产,把工程当成自己的活儿。他们从昨天的打工者,变为今天的企业主人。
“通过股份制,把民工联队变成了公司的一支正规施工队伍,双方的资产和利益捆绑在一起,民工联队的实力大大加强了,农民工变成了股东,有了分红的权利,也实现了农民工和企业的双赢。”丁新民说。
丁新民这样诠释“东方路桥”的含义,“我们修的路有两条:一条是有形的,即富国利民的物质之路;另一条是无形的,即体现东方美德、东方文化的精神之路。”
丁新民身体力行,东方路桥的路修到哪里,捐资助学、扶贫济困的好事就做到哪里。在丁新民的倡议下,集团成立“东方路桥光彩事业基金会”,集团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个人收入的3%作为捐赠基金,在非典袭击、新疆地震、印尼海啸、黄河凌灾、汶川大地震等危难时刻,在贫困学子上不起大学、孤寡老人看不起病、学校教学科研经费严重短缺等关头,总会有东方路桥人伸出慷慨援助之手。
企业成立14年来,已捐助社会公益事业3亿元。拿丁新民的话来说,“这是东方路桥人必须具备的品格”。(记者贺勇)
[责任编辑:刘发平]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