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工作,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机制,近日,新疆轮台县对在全县65个行政村和13个社区的农村党员中推行“积分制”管理办法。
新疆轮台县根据农村党员年龄、职务、身体状况、工作特点、居住状况等实际情况,将党员划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类别,对不同类别提出不同标准,进行分值量化,实行“积分制”管理;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,分值包括日常行为积分、民主评议积分、党员自评积分和党组织评定积分四个部分,分别按比例确定;村党组织为每名党员建立一张积分卡或积分台账,详细记录积分及考核等有关情况,以累积分值确定党员具体履行义务及日常表现;通过季度评议和年度考评,得出每名党员的年度综合积分,并依据当年分数高低确定出不合格党员、警示党员、合格党员等六个等次,对党员进行“星级”评定(一星级至五星级),将评定结果作为党员和村干部评先选优、年终绩效报酬发放以及换届时提名人选的重要依据。
[责任编辑:林杰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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